杨女士问:前不久,我请同事到酒店吃饭,在上卫生间时误走消防通道,右手中指被通道和卫生间的隔断门挤伤。请问,酒店应当承担我的医疗费吗?
答:杨女士手被消防通道门挤伤,对此后果,酒店在消防通道的指示上存在管理疏漏。但是,杨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,对自己实施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安全后果具有通常标准的理解、防范、避免及自我保护能力,其手被挤伤的损害后果,应由其本人承担主要责任,酒店承担次要赔偿责任。